【疏忽照顧】涉以好立克代奶粉餵女嬰 母准簽保守行為官斥枉為人父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4/27 12:44

最後更新: 2023/04/27 18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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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歲患抑鬱症母親認虐兒,准以2,000元簽保守行為2年(資料圖片)

23歲患抑鬱症母親涉於女兒2周至約7個月期間,多次未有帶她到醫院覆診,社工七度家訪下發現約7個月女嬰反應緩慢後送院,揭發女嬰營養不良。母親警誡下稱因經濟困難,改以好立克及阿華田代替奶粉,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,今(27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案情,准自簽2,000元守行為2年,撤銷控罪。裁判官判刑時怒斥被告枉為人父母,「如果你唔想養就唔好生,當人係狗仔都不如」。

女被告W. H. Y.(23歲)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,控罪指她於2021年5月14日至12月16日之間,在藍田某單位,故意忽略女嬰X,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。女嬰X為被告女兒,案發時介乎約2周至7個月大。控方庭上表示同意本案以簽保守行為處理。

裁判官判刑時怒斥被告枉為人父母,指被告沒有資格養育子女,未有顧及子女身體健康,「如果你唔想養就唔好生,當人係狗仔都不如,餵Horlicks(好立克)?」。

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同意案情,准被告自簽2,000元守行為2年,撤銷控罪。

案情指,被告與男友為未婚情侶,育有兩名兒女,小女兒為涉案女嬰X,由社工跟進家庭,其間被告患有抑鬱症。自2021年5月起,即女嬰約2周時,被告曾帶X到聯合醫院新生嬰兒科治療,其後5次未有帶X覆診。

社工案發時曾七度家訪,其間發現被告單位內有狗味及煙味,X反應緩慢,並在最後1次家訪時發現X身穿帶污漬的濕衣,且反應緩慢及手腳冰冷,遂送X到醫院治療,X被轉介至兒科深切治療部,被診斷有嚴重缺水及急性腎臟損傷,以及一定程度的營養不良等,及至2022年1月出院,同年2月由寄養家庭照顧。

被告與男友於2021年12月被捕,被告警誡下稱,因經濟困難而減少購買奶粉,並在奶粉吃光後,改以穀食類、好立克及阿華田代替。被告亦承認留意到X有所消瘦,惟沒有錢購買奶粉及看醫生。

被告男友為同案被告,早前准以現金2,000元簽保守行為2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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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